浅析如何破解“多证合一”改革中遇到的难题

2023-07-02 17:06:33    来源:个人图书馆-注册助手

“多证合一”改革实施以来,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随着“多证合一”政策的不断推进,各地也出现了多种多样的模式。据初步统计,目前有江苏省常州市“二十证合一”、广西防城港市的“三十四证合一”、河北省邯郸市“四十六证合一”、湖北省襄阳市的“四十七证合一”、陕西省的“五十四证合一”、安徽省“五十七证合一”、山东省泰安市的“六十二证合一”、安徽省合肥市的“七十一证合一”等。各地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特点、行业分布情况、信息化建设水平等选择了不同“多证合一”模式,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多证合一”改革为市场主体带来了很多方便,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有利于市场主体的发展,有利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中国经济的腾飞发展。但是,随着“多证合一”改革的不断深入,登记部门在改革中也遇到了一些难题。


(相关资料图)

一、改革中遇到的难题

(一)“多证合一”改革模式过多。目前,“多证合一”的模式比较多,模式之多令人眼花缭乱。常州市、防城港市、邯郸市、襄阳市、泰安市等各地模式均不同,少则二十个证合一,多则七十一个证合一。虽然,各地根据自身的不同情况确定适合自身的合一模式,但是“多证合一”改革模式过多,不方便企业在不同模式地区之间的地址迁移,也不利于资本在这些地区之间的流动。

(二)市场主体退出难。“多证合一”改革后,市场主体要注销,需要把所有的证、照全部注销,增加了市场主体退出的难度。

(三)部门之间协同能力不强。“多证合一” 改革是政府简政放权的重要体现,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不仅仅是登记部门的业务,而是部门之间共同的业务。在实际工作中,还是出现了推诿、扯皮的问题。例如,笔者曾经查处无照生产塑料原料的工厂,基本上都是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环保部门配合比较少。无照生产塑料原料的行为,既是无照经营,也是环境污染行为,是环保部门整治的重点。

(四)信息对接、信息交换问题多。“多证合一” 改革后,各部门的业务系统与企业信息交换平台的对接时,经常出现信息对接不顺畅、数据交换不准确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登记部门的工作效率。笔者在工作中曾经遇到过这样的问题:有的企业注册登记十几天,但是税务部门仍然没有从信息交换平台上接收到这家企业的信息。企业如果需要办理税务事项又需要到登记部门查询、打印企业基本信息。这既增加了企业负担,又导致企业多跑路。

(五)经营范围审核比较难。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面广量大,已经成为一线登记人员在对市场主体的准入审查工作中最感头疼、压力最大的问题之一。同时,经营范围登记的有限性与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丰富性之间的矛盾,造成登记机关核定经营范围的难度越来越大,并且判断经营范围是否需要行政许可审批,对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比如,笔者在一线做注册登记工作,经常面对新的行业术语,对是否需要行政审批许可及如何规范表述往往不能确定,只能打电话请示上级注册登记部门,既耗时又耗力。

二、原因分析

(一)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多证合一”仅仅是形式上的合一,还没有实现实质上的“多证合一”。各部门法规、规章之间缺少有效得衔接,因此各部门法规、规章之间还没有实现协调统一。另外,相关立法部门还没有及时修订“多证合一” 改革所涉及的相关法律、规章。

(二)“多证合一”缺乏统一的模式。目前,“多证合一”模式在地方具有较大的自主权,容易使地方政府部门为了一时政绩,盲目追求合一的数量,以至于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可取消可不取消的不取消,可简化可不简化的不简化。

(三)部门之间缺少配套合作机制。1.各相关部门之间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也没有完善的配套监管标准和制度去落实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2.各部门的信息、服务和监督等依然是“信息孤岛”,没有联系起来编织成一张“网”。

(四)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不完善。现阶段,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与各个部门业务系统连接的规范、标准不完善,以致于数据不能有效得实现共享,制约了各部门信息共享的效率。

(五)市场主体退出程序多。“多证合一”改革实施后,所有企业的注销登记必须经过并联审批平台才可以,否则无法办理。如果企业没有办理其他部门的注销手续,那么企业就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

(六)业务登记系统缺少经营范围功能模块。业务登记系统没有经营范围功能模块,以至于登记工作人员录入经营范围时,系统不能智能提示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到行政许可以及对应的许可部门,也不能自动地对经营范围进行规范。

三 对策与建议

(一)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现阶段,“多证合一”不仅仅是形式上的合一,更要实现实质上的“多证合一”,就要确保各部门法规、规章之间的协调统一,为地方政府部门加快推进“多证合一” 改革铺平道路。建议立法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多证合一”有效运行的法律法规。为此,相关部门要尽快启动修订完善配套法律的程序。

(二)统一“多证合一”模式。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多证合一”改革也不例外。要针对“多证合一”的实施情况,建议尽快在国家层面制定统一的“多证合一”模式,并且尽快实施,以确保“多证合一”改革中证的数目唯一、模式唯一,从而真正实现减少证、照数量,简化企业办事程序,进一步释放经济发展的动力。

(三)加强部门之间协作。一是尽快出台部门之间的配套合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和完善各领域、各环节的配套监管标准和制度,落实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二是要加强对各部门的统一协调,形成各部门的监管合力,同时将各部门的信息、服务和监督等联系起来,方便市场主体办事。

(四)完善信息共享交换平台。1.要按照统一的标准建设、完善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通过统一标准的数据接口实现登记部门、被整合证照核发部门及其他许可部门之间信息的实时传递和交换。2.各部门查处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后,也要及时得将处罚信息汇总到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各部门的信息互联共享。

(五)加快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的改革。1.简易注销不仅仅局限在登记部门,也要扩大到税务部门等其他部门,凡是符合条件的,都可以办理简易注销,让市场主体“易进易出”。2.在注册登记上,简易注销也要扩大范围,不仅仅局限在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也应该扩大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3.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合并、简化行政审批部门的注销手续,除了保留登记部门、税务部门的注销程序,其他许可部门的注销程序可以考虑合并、简化,这样使市场主体“来去自如”。

(六)在登记业务系统增加经营范围功能模块。在这个经营范围功能模块里,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各行业小类注释、新兴行业用语、企业经营范围的规范用语、相关的前置审批及后置审批、相关的法律法规摘要、国家产业调整政策、国家投资核准政策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9方面内容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关联起来。注册登记工作人员录入经营范围时,系统会自动提示该范围的规范表述及经营范围对应的前置与后置审批、相应的许可部门、法规规定、产业与投资政策等内容。最后,工作人员把市场主体信息及时地由业务登记系统推送给对应的许可部门、行业主管部门。

公众号登记注册小助手( djzcxzs)作者赵爱严原创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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